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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时间:2007-7-23 15:34:00 信息已经过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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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是书记还是硕鼠?广东省信宜市新宝镇委书记吴云东
是书记还是硕鼠?
广东省信宜市新宝镇委书记吴云东,他,身为一个镇委书记,却俨然一个专职律师,到处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跟人打官司(实则是在为自己谋私利);他,曾在镇的班子会上大言不惭地说:一年打了13场官司,赢了11场。这不?刚到新宝镇任书记不到三个月,就求财心切,竟然还没有与(广东省信宜市新宝镇)大坝电站原承包者王克文打招呼,(原大坝电站已经承包给王克文经营,详见《大坝电站经营承包合同书》http://photo.163.com/photos/lingking55/)。就单方叫来与其在朱砂镇开瓷土矿的老板(许平泰等5人)签订了承包合同(详见《合股建设新宝大坝水电站合同书》http://photo.163.com/photos/lingking55/ ),后有人提醒他这样做是不合法的,于是他又再搞出一补充协议,由于他们作贼心虚结果写错了日期都没有发觉(《合股建设新宝大坝水电站合同书》签订日期为2004年4月2日,《建设大坝电站补充合同》签订日期为2004年3月10日),居然出现了补充合同在前,承包合同在后(详见《合股建设新宝大坝水电站合同书》与《建设大坝电站补充合同》http://photo.163.com/photos/lingking55/ ),跟本就是自相矛盾。
但是他居然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还恶人先告状,前两届新宝镇班子为发挥电站效益集体研究公开向外发包电站,合情、合理、合法。而他却滥用公务权力,在4月2日与许平泰等5人签订了《合股建设新宝大坝水电站合同书》,在5月12日居然以一级政府通知的做法仅以书面通知的形式,限大坝电站原承包者王克文在十日内与其协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,否则视为默认放弃承包权(详见《通知》http://photo.163.com/photos/lingking55/ )。他以一级政府通知的名义限原大坝电站承包者王克文接受他的要求,根本就是一种蛮横无理的做法,法律对默认而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是有规定的,而他想用一纸通知就要人家接受他的要求,根本是一种违法行为。后来被信宜市人民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(详见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(2005)信法民重初字第3号http://photo.163.com/photos/lingking55/ ),于是想找王克文私了,愿意补给王克文200万,叫王克文退合同,结果遭拒绝,后采用恐吓手段,但王克文不畏强权,不让他得逞。
吴云东,他与许平泰等5人签订的《合股建设新宝大坝水电站合同书》(详见http://photo.163.com/photos/lingking55/ ),名义上是为新宝人民长久利益,实质是要将大坝水电站贪为己有,详见《合股建设新宝大坝水电站合同书》(http://photo.163.com/photos/lingking55/)第二条:电站的性质及出资、分配形式甲(信宜市新宝镇人民政府)、乙双方合股建设,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贰万元,其余由乙方各股东协商出资(乙方计划投资2500万元)。其合同第八条:如今后遇国家政策变动,造成电站被收购,拍卖等,其补偿收益由乙方与甲方按原出资比例分享。这样即是信宜市新宝镇人民政府出资人民币贰万元,如果电站被拍卖,在拍回原价的情况下信宜市新宝镇人民政府只能拿到2万元,就这样一个原造价价值390多万的电站就从新宝镇人民政府手中易主了。如果吴云东他是与许平泰等5人串通来呢?待电站一做好就把它拍卖了,就算5000万拍卖了,信宜市新宝镇人民政府能拿到的也只有4万元,这样的后果真不堪设想。
吴云东见跟王克文打官司无胜的把握,在诉讼期间真实诡计百出,说原承包者王克文的《大坝电站经营承包合同书》(http://photo.163.com/photos/lingking55/)经营期限为长期,属无效合同,详见《大坝电站经营承包合同书》第二条:经营承包时间:从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起长期由乙方(王克文)承包。之所以《大坝电站经营承包合同书》约定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起长期由乙方(王克文)承包,主要原因是当时的镇委书记和镇领导考虑到承包者(王克文)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对电站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,而且对承包者(王克文)的押金20万元不予退还,详见《大坝电站经营承包合同书》(http://photo.163.com/photos/lingking55/)第十条:为了保证双方能履行合同,签订合同时乙方(王克文)要交付押金20万元给甲方,押金不再退还。这样有利于发包方(信宜市新宝镇人民政府)的电站设备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改造,也有利于维护承包方(王克文)的合法权益,其实再大坝电站发包之前,新宝镇人民政府就将属下的三个电站也以长期承包的方式发包出去,详见《石洞电站承包合同书》(http://photo.163.com/photos/lingking55/)石洞电站于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发包,《华峰电站经营承包合同书》(http://photo.163.com/photos/lingking55/)华峰电站于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发包,《大坝电站经营承包合同书》(http://photo.163.com/photos/lingking55/)大坝电站于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九日发包。如果说长期是一个模糊的概念,那么永远呢?在吴云东与许平泰等5人签订的《合股建设新宝大坝水电站合同书》(详见http://photo.163.com/photos/lingking55/ )第二条却明明确确的写着:投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永远占有电站的所有权。这样难道不正是赤裸裸的霸占吗?真的是只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,真想不到吴云东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。
更不可思议的是吴云东以新宝镇政府的名义与王克文打官司,见无胜的把握,于是说原信宜市新宝镇 政 府的公章是假的,所以合同无效,作为新一届 政 府居然说原 政 府的公章是假的,更可笑的是他还自己开一个证明,说信宜市新宝镇 人 民 政 府的公章是假的,要电力局不要再划电费给王克文,而在这张证明下面赫然盖着信宜市新宝镇人 民 政 府 的公章。吴云东用信宜市新宝镇人民 政 府 的公章证明信宜市新宝镇人 民 政 府的公章是假的,这样到底大印是真的还是假的呢?真的是不怕贻笑大方。
为什么这件官司从2004年7月到今天尚没有结果呢?为什么法院两次驳回了吴云东的诉讼请求(详见广东省信宜市人 民 法 院 民事判决书(2004)信法民初字第962号与广东省信宜市人 民 法 院 民事判决书 (2005)信法民重初字第3号http://photo.163.com/photos/lingking55/ ),但现在法 院还没有判下来呢?听说是吴云东煽动一些不知情的群众,代表,用人大代表的压力压着法院暂时不要判,采取拖的策略,等自己调任再一了百了(吴云东于今年7月份任期满),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希望今日关注的同志能关注一下这件事,还大坝电站的原承包者王克文一个说法。
原文地址: http://post.baidu.com/f?kz=1134657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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